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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鳳英 1999年7月22日在那血雨腥風的日子裡,我給前來搜家的警察交了《轉法輪》、《大圓滿法》等幾本大法的書,並交了一張師父的法像,在邪黨大會上做了一次“檢查”,並交了一份“思想認識”。2001年因為繼續修煉,受到了嚴重迫害,被非法判了勞教。在非法勞教期間,寫了“要與電視台等新聞媒體報導的那種『法輪功』決裂”的一書。並寫過幾次書面材料。通過不斷學法,那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思想逐漸清晰的在腦中浮現,常常感到內疚、自責。也認識到這些表現是一種自欺欺人的投機行為,根本不符合修煉人的標準,沒有正念正行。只是執著於自己,為私為我的心暴露無遺,自己完全被邪靈控制,受害非淺。實在愧對師父的慈悲救度。今天我嚴正聲明本人在受迫害期間,凡不符合大法的所做、所寫、所說統統作廢,決不承認舊勢力的安排,歸正自己。我要堅信師父,堅信大法,用心去做三件事,不斷精進。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7/1005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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