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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江寶明 因為堅持集體學法,被壞人舉報遭綁架、判二年勞動教養。在勞教所雖然也能向犯人和管教人員講真像、抵制洗腦。但由於對法認識的不足,在痛苦的過關中不能用正念對待,關鍵時刻還是走了彎路,給大法帶來了損失,做了一個大法弟子決不應該做的事。我認識到自己的嚴重錯誤,寫了聲明。被管教指使犯人給撕掉,聲明在殘酷迫害下,所說、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與舊勢力徹底決裂。不辜負歷史賦予大法弟子的偉大使命,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走好最後的路,堅持修煉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7/1005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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