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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穎 我在1996年的時候,曾經修煉過一段時間法輪大法,也就是2.3個月的時間,後來由於自己的懶散,沒有堅持煉功。1999年法輪功遭受迫害。我深知大法是被冤枉的,由於我怕心太重,沒敢說一句真話,還把家�堛漱j法書籍,師父法像全部毀掉了。當時功友從遠方給我郵寄到單位來一份真像資料,我沒有認真看就丟掉了。直到2004年在我弟弟的影響下我對大法有了更深的體悟,深知當年自己犯下了一個多麼嚴重的錯誤,我深深的懺悔,我對不起大法所賜予我的一切。我嚴正聲明:我以前做過的對不起大法的事,全部作廢。在今後的人生路上,我會更加努力的向世人講清法輪功被迫害真象,讓更多的世人醒悟,再也不做任何愧對大法的事,我要從新成為大法的一分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7/1005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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