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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桂芝 我97年得法的,99年7.20後上北京證實法,被非法關押,由監獄內指定其它犯人代寫了一份所謂“保證”後回家,此後,曾多次遭“610”、惡警迫害,2005年3月3日後,被綁架到洗腦班迫害一月,最後由陪教人員寫的“不煉功”的保證書,再由兩個陪教強行抓住我的手簽了字才准回家,回家後自己心�堣Q分不安和難過,通過學法後認識到問題的嚴重,並深感對不起師尊的慈悲苦度。嚴正聲明:不論是他人代寫的或本人簽過字的一切所謂“體會、保證”等,全部作廢。並從新回到正法中來,從而加倍努力做好師尊指導的三件事,來彌補自己以前的一切過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7/1005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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