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婉童 我於2001年進京證實大法,後被當地警察非法送進拘留所。一個月後,警察說放我回家,在走廊的一個房間裡,我見到了父母“情”和歡喜心冒了出來。這時他們拿出一張寫的“保證書”讓我簽字,我不想簽,父母頓時聲淚俱下,警察也暴跳如雷,並說不簽休想出去,壓力之下,我簽了字。隨後邪惡更是利用各種可能迫害的方法對我迫害,學校以不讓畢業,開除為由讓我配合。聲明:所謂“保證書”上的簽字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文字,全部作廢。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7/100524.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