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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潘秀英 我因在2000年6月晚上,在派出所的壓制下,違心的寫出“不學法不煉功”。因2000年10月在證實法中,被邪惡抓住,被非法拘留了半個月,又被派出所非法關押了半個月,在邪惡的壓制下違心的寫出“不學法不煉功”;因在2002年4月28日發資料的時候,被邪惡抓住送管教所非法關押了一個月,又送到勞教所住了兩個月,在邪惡的迫害下違心的寫出“三書”。嚴正聲明:我每次所寫的所說的“三書”、“不學法不煉功”,全部作廢。今後我一定緊跟師父,堅修大法,從新走進救度眾生的洪流中。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7/1005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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