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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金麗 迫害剛開始,居民委通知:凡是煉法輪功都交書,其中有本《轉法輪》我交了。有次回家正走到二樓,碰到派出所惡警,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我告訴它們“不煉了”,怕它進家拿走我的《轉法輪》和老師法像,這種言行也是不符合大法。居民委書記叫簽字(關於煉法輪功的事),我當時想表面應付應付,就簽了字。聲明:我的這些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做法,全部作廢。今後我一定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7/1005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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