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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史立雲 1999年7月因上訪,被派出所非法扣留,非法送當地派出所,在壓力面前違心的簽了“不學法、不煉功的保證”。後來,治安人員又叫我在“不煉功、不學法保證”上簽名,並且叫我替別人簽了名。我非常痛心,我的所作所為是違背大法的。今天我鄭重聲明,以前向邪惡簽的名全部作廢。今後,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7/1005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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