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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任秀芳 被邪惡警察非法送往公安局非法關押3天,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愛人交了2000元錢才讓我回家,並在別人寫的與大法對立的話上我簽了名。聲明:我所寫、所說的背叛師父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走師父安排的路,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7/1005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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