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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張海芹、潘桂森

    我們是1998年初有幸修煉法輪大法的,修煉後許多疾病不治而癒,身心受益。1999年7月20日大法被迫害後,非常不理解,在派出所、街道的壓力下,違心的說“不煉了”,別人還代簽了字。事後非常後悔。現嚴正聲明:在被迫害中所說和別人代寫代簽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和書面材料,全部作廢。緊跟師父堅修到底,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彌補過去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7/100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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