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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戴連霞 我是在2003年6月份被惡人舉報說我煉法輪功,派出所警察來我家時,我說“不煉了”,當時說完我就知道錯了,通過學習師父的經文和閱讀了近期明慧網文章,使我認識到了這是大錯特錯的。嚴正聲明:我的口頭“保證”,作廢。今後我一定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7/1005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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