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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麗榮 我在99年7.20以後邪惡迫害大法的時候,我在邪惡的“保證書”上簽了字。在2004年3月份學習師父講法錄像,被惡人舉報抓到當地派出所,當時我有怕心,在邪惡的“保證書”按了手印。我嚴正聲明:我以前簽的字,按的手印,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在最後的正法路上做好三件事,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7/1005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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