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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淑霞 我於2000年12月進京去證實大法被邪惡帶到派出所,讓我寫了“保證書”。由於當時怕心重,配合邪惡寫了“保證書”。現在認識到不應該配合邪惡。嚴正聲明:以前所有的不符合法的言行與對邪惡的“保證”,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7/1005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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