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李光芬
2002年在強化洗腦班所簽字和手印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7/1005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