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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徐春芳 自修煉大法後身體得到健康,心靈得到淨化。自己決心做一個合格的弟子,堅決跟師父回家,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在關鍵時刻還是把握不住。1999年7.22,江賊政治流氓集團非法取締法輪功,在壓力下我曾交了大法的書,我非常痛悔。 2000年底進京證實大法,回來後被當地派出所拘留,順應了邪惡的安排,在“拘留證”上簽了字。在拘留所裡,親人以死相威逼,我沒有改變對大法的堅定信念。但親人被地裡替我寫了“保證書”並上繳了高額罰款,我被釋放出來。回來後我又口頭上說了對大法不利的話,但要堅持煉功。當時認為把握的還可以,經過學習師父的新經文,才認識到自己完全錯了,辜負了師父的慈悲苦度,深刻認識到順應了邪惡就是在阻礙師父正法,就是對大法、對師父的最大犯罪。故我嚴正聲明:我以及我的親人以前所做、所寫的和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東西全部作廢,今後要奮起直追,認真學法,加倍彌補,緊跟師父正法進程,真正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7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29/155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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