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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劉樹蓮

    我今年64歲,自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我原是個身體多病的人,甚麼活也不能幹,還得天天花錢治病。當時我是抱著治病的目地走入大法的,煉了時間不長我就感覺身體好了,甚麼病都沒有了。我非常感激師父,更加相信師父和大法的威力,堅修大法。不幸的是99年7.20開始,因為煉法輪功,第一次我被非法拘留15天,罰款340元,又送我到派出所辦了好多天洗腦班,天天叫我們看自焚電視和報紙,在逼迫下寫了“悔過書”,走了彎路。2000年12月,我去北京證法,被惡警查住不讓走,帶到公安局把身上所帶的錢和橫幅全部收去。叫我坐在地上,把腿伸直審問我,問橫幅哪來的?我不回答,他們就打我。後來又把我送到當地派出所。那天晚上我被審問了7個小時。它們問橫幅是誰給的,我不說,他們就打,打完了再問。兩個正副所長輪流打,電棍也用了,在屋裡把我兩手背後銬在連椅上,以後又把我銬在院子裡的地上,四九嚴寒天我雙腿跪在水泥地上,一跪好幾個小時。後來又牽著手銬把我牽到屋裡坐在地上伸直腿,重審。橡皮棍、電棍一邊打一邊罵,我的腿被打的上下都是紫的,被罰款1000元。我的生活沒有依靠,哪有那麼多錢交,交不上就不放人。我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順從邪惡了。我現在越想越後悔,我以後堅決走正師父安排的路,做好師尊要求的三件事,直至圓滿。嚴正聲明以前的被洗腦一律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1006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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