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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魯緒華 我是96年得法的,今年65歲。我聽說煉法輪功能祛病,因為我腰疼駝背,就抱著治病的目地走入大法中。煉功以後感覺身體非常舒服,走路生風,甚麼活都能幹了。我相信師父,相信大法,決心一修到底。沒想到99年舖天蓋地的邪惡打壓法輪功,電視廣播誣陷大法,我就向鄰居講這都是假的。我第一次被非法拘留15天,後又被送到洗腦班,罰款340元。在2000年12月份,我參加了一次法會,回來後和幾個同修商議決定一同去北京證實大法,不能光在家�媯札a。被邪惡發現,在火車站被查住了。把我們帶到縣公安局,逼問我們是哪�堣H,身上帶的錢物全部收去了。他們審問、打人,逼問資料的來源,在看守所整整審了一天,打我,拽我的頭髮,到下午邪惡一掌打到我胸部,當時把我打得甚麼都不知道了,讓犯人把我抬到號裡。在看守所被非法關了18天,又去了另一個地方,把家人都叫去,給我做工作,叫兒女代寫了“悔過書”,罰款1000元,才讓回家過年。在2001年3月份,又被邪惡帶到派出所,非法關了兩天,把我送勞教三年。一進勞教所就叫我寫“三書”,在逼迫下我照著寫了不該寫的“三書”。自己沒有做好,越想越慚愧。我現在嚴正聲明:我以前被洗腦時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都作廢。我一定精進實修,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1006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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