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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興華 記得在2001年6∼7月份,自己曾邪悟過一段時間,在那一段時間中,有一次居委會主任帶著兩個惡警來“家訪”時,自己曾說過一些錯話,如說“不傳材料,不去北京”;還向片警說過“去北京是不對的”等錯誤言論,當時是配合了邪惡,助長了舊勢力的囂張氣焰。還有99年7.20之後,自己在舖天蓋地的壓力下,曾向居委會交過部份大法書,錄音帶和煉功點的橫幅、簡介等物品。通過幾年來的深入學法和不斷學習師父的新經文,自己認識到以上言行所作所為都反映出自己當時對大法認識不深,心性極低,都是向邪惡低頭妥協的行為,同時也給舊勢力黑手幾年來對我的迫害造成了藉口。為此我嚴正聲明,我過去所言所行,凡是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廢!以實際行動改正過去的錯誤,聽師父的話,正念正行救度眾生,徹底清除共產邪靈的一切因素,走好最後的這一段路,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1006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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