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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素賢 我今年53歲,1999年7月份派出所、鄉政府610頭目將我綁架到縣洗腦班,集體絕食抗議非法關押7天被釋放,家人代寫了“保證書”。99年9月份又被派出所綁架到縣洗腦班1天,家人又一次寫了“保證書”放回家。2000年11月我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在縣看守所5個月後被勞教,在執著心和高壓的迫害下我到勞教所就被洗腦了。聲明,我以前無論在哪�媦g的“保證書”(勞教所、看守所、洗腦班)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同時也感謝師尊能給我再一次的機會,我決不辜負師尊的慈悲寬恕,弟子一定做好師尊交給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和影響,正念正行走好正法時期最後的每一步。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1006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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