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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孫玉傑

    我是1998年10月得法的,於2001年9月初與同修去講真像被舉報,綁架到派出所,有些行為配合了邪惡的要求,如:在審訊、抄家記錄和留指紋上簽了名。帶邪惡到家後,抄走了大法書和師父的法像,三千元人民幣、手機。沒制止它們的非法行為。拘留十七天放回家。到家後看師父法像、大法書都沒了,心�堹u不是滋味,痛哭起來。怎麼能做了出賣師父和大法的糊塗事,聽邪惡的指使,這是犯大罪呀!很內疚。嚴正聲明我在派出所、拘留所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洗去污點,抹掉影像,全盤否定舊勢力,解體共產邪靈一切因素,挽回給大法造成的負面影響,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1006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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