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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范桂芝 我在99年4.25前幾天得法。在7.20以後,第一次被非法抓到市公安局,由於沒有守住心性,在親屬、單位領導、朋友輪班勸說下,在神志不清的情況下,寫了“保證”。背叛了大法。花了6000多元保金,回到家中認識到自己做的不對,為此在證實法中加快彌補。由於沒有在法上認識法。第二次又被惡警抓去,並判為非法勞教,在非法勞教中,我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愛人逼我離婚。在關押中我和同修一樣,失去一切做人的權利。聲明,以前背叛大法所有的“保證”和言論全部作廢。我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不承認對我的任何考驗與迫害,堅定走師父安排的修煉道路。堅定正念,去掉常人心,從新回到正法中來。按照師父說的三件事去做。勇猛精進。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1006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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