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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秀蘭 99年7.20江氏邪惡流氓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時,為捍衛大法,還師父清白,我去北京證實大法。後被抓後拘留,在放我出拘留所時,寫過“不再去北京上訪”的保證;以後被單位非法關押時和在洗腦班期間都寫過類似的“保證”;在一次洗腦班中,由於學法不深,怕心所致,照抄了別人的“保證書和悔過書”,做了大法弟子不應做的、有損於大法聲譽的事,回想起來,非常後悔。為了挽回影響和損失,我嚴正聲明:以前所寫、所說的錯誤言行一律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加倍努力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彌補過錯和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1006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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