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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彥堂 我今年64歲,97年開始修煉大法,曾二次抓進看守所。2003年9月被強行抓進縣610所中的洗腦班,由於我那沒去盡的怕心和親情心,經不起610邪靈的高壓、利誘,長時間的電影、錄像,談話等等強行洗腦手段的折騰,違心的寫下了四份“悔過”材料和“學習日記”。事後,我心中十分憤怒、痛苦、難受。嚴正聲明,在縣610強行洗腦迫害下所寫的和看守所口中說的“不煉了”等不符合大法的材料和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要繼續做好師父所講的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1006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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