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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桂潔 在1999年7.20邪惡瘋狂迫害法輪功時,自己當時所在的當地派出所民警和街道的一些惡徒紛紛闖入集體煉功、集體學法的地方。到學員家中,收走大法書。阻止學煉,硬逼迫在他們事先寫好的“保證書”上簽字,不簽就逮捕走,由於自己當時有了怕心,就被迫簽了字。同時還被迫硬逼我替丈夫也簽了字(丈夫不在)。深感當時不應配合邪惡,應正念正行,一直愧疚至今,特此提出嚴正聲明,99年7.20期間自己所簽的字全部作廢!我今後更加努力,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三件事,加倍彌補我以前的過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1006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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