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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柳明菊 99年8月29日,學校校長找我談話,說地委組織部對每個修煉法輪大法的要寫書面材料上報。校長向我提了四個問題,最後一個問題問我今後還煉不煉?我當時心�媟Q,我隨口說:“電視上這麼說我就不煉了”。聲明:在當時壓力下說的違心的話,全部作廢。我要堅修大法,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1006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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