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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雲肖、張敬茹、申同彩、劉榮岑、丁榮端 99年7.20以後,公安局把我們村凡是煉過法輪功的都非法抓到了派出所、看守所,辦洗腦班,還罰了錢,就是罰了錢不寫“保證書”也不讓回家。從鄉政府到村委會也拘留我們,辦洗腦班。當時處於家庭的壓力和自己有怕心,我們都寫了“保證書”。這幾年通過學法修煉,隨著正法的深入,特別是近兩年學習師父的經文,我們從思想上有了很大的提高,認識到寫“保證”是錯誤的,配合了邪惡。聲明:我們所寫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材料,全部作廢。今後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到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5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1006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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