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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娟 在99年7月,邪惡剛剛開始迫害大法弟子的時候,單位及居委會,派出所找我談話,強迫我寫了“不煉法輪功的保證”,並違心的交出一本《轉法輪》、老師法像及法輪圖各一張及一些自己複製的老師講法錄音帶。在2002年春節期間居委會派邪惡拿一張打印的甚麼書來我家叫我簽字,我不看也不簽就叫我愛人簽了我的名字拿走了。我嚴正聲明:我違心的對邪惡所說的所寫的“不煉法輪功”的保證,全部作廢。洗刷污點,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1006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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