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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孫悟明

    我是1996年得法的,在2000年2月份,被抓到洗腦班,在邪惡的高壓下,做了若干破壞大法的事,如:寫了“反對大法的保證書”,腳踩了偉大師父的畫像,還演了破壞大法的節目等,給大法抹了黑,犯下了滔天罪行。嚴正聲明:我以前的一切行為,全部作廢。堅決不承認舊勢力的安排,從新修煉,努力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重大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1006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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