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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淑仙 本人由於過去對法的認識浮淺,因而在2001年一次出去洪法貼傳單時被邪惡非法抓去拘押了一個月,被罰款9000元,並被迫寫下了“不再煉功的保證書”,作廢,從新回到師父安排中來,抓緊跟上修煉形勢,努力做好三件事,做大法修煉中的一粒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1006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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