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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鳳雲 99年7.20以後,在邪惡的迫害下,由於有怕心,我違心的寫了“保證書”和交了大法書,還把師父的法像燒了,造下了深重的罪業,經過學法和同修的幫助,我深感對不起師父和大法。我聲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加倍彌補所造成的損失,全盤否定舊勢力,走好修煉的路,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1006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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