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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胡俊芳 在99年7•20大法被非法鎮壓後,我和兩位同修去北京上訪,如實說了工作單位,被非法遣送回來,在單位,交了大法書還有錄音帶並寫了“保證書”,兩次個人認識,愧對師父,愧對大法,在自己修煉路上留下了污點。嚴正聲明:我所說所寫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在法中歸正自己,正念正行,做好三件事。發揮正法粒子的作用。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1006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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