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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志婷 我是一名2004年得法的新學員,在我修煉短短的幾個月裡,慈悲的師父給我徹底的淨化了身體,使我身心得到了健康,身上的頑疾全部消失。可在我上中學時,學校強迫我做了不符合大法標準的簽字。現在嚴正聲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一定緊隨師父,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洗刷污點,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1006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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