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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淑蘭 我98年6月得法,身心受益很大。99年7.20邪惡非法鎮壓大法以後,在村委和辦事處強制逼迫下寫了“不煉功”保證書,交出了大法的書和煉功帶,做出了對不起大法和師父的事。現在我嚴正聲明:在高壓下寫的“不煉功”保證書及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1006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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