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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金惠芬 99年7.20邪惡非法鎮壓大法以後,我去北京和平上訪回來後,被單位惡人非法關押在單位裡二個月,只發給生活費,強迫灌輸邪惡的東西,曾順從邪惡做了一個修煉人不應該做的事。我現在嚴正聲明:在這期間所說、所做、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1006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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