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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郭淑華

    我在2001年11月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邪惡非法抓捕送勞教所關了40天。孩子給交了5000元錢放回家。孩子給寫的“保證”,我說了錯話,做了錯事,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現在聲明:所做、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努力做好三 件事,跟上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1006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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