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周蘭秀、王章銀、周術瓊、王章鳳 99年7月20後,邪惡把我們叫去派出所寫“悔過書”,我們沒寫,他們就亂編寫一些東西,強迫我們按蓋印。聲明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4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100667.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