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李德秋
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作廢。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1006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