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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曹潤泉 我1997年得法修煉法輪大法的,是一名煉功點輔導員。我於2000年12月去北京天安門證實法,被警察抓住,勞教兩年,被關進勞教所。在勞教所期間,由於我執著於圓滿的心和回家的心等,被魔利用,配合邪惡寫了“悔過書”、“保證書”和“揭批材料”被洗腦。嚴正聲明:我在勞教所邪惡迫害下所寫的“悔過書”、“保證書”和“揭批材料”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和標準的信件、“解教總結”,全部作廢。我要堂堂正正的做一個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今後,我要努力學法,勇猛精進,加倍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彌補因自己的過失給大法帶來的負面影響和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8/1005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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