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吳亨鳳 我是1998年底得的大法的。在99年7.20邪惡瘋狂迫害法輪功時,由於自己學法微淺,常人心重,怕心重,當單位保衛科叫到單位時我就去了,讓別人代寫了一份內容為“和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保證書,並交了一本《轉法輪》。之後居委會主任兩次到我家,讓我寫“保證書”,我不寫,我愛人和孩子代寫了,我也沒有明確反對。嚴正聲明:在邪惡迫害下我和我愛人、孩子違心做出的一切不符合法輪大法的事,全部作廢。我要加倍努力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認真做好師父要求做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8/100591.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