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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哲 2004年末去當兵,到部隊上讓我們填調查表,調查本人親屬有沒有煉法輪功的,主要內容是,讓我們填誣蔑師父和大法,當時我就猶豫了一會,班長看見了,問我你為甚麼不填,我就和班長說,我知道法輪大法好……,但是我“不煉”,因為當時我有一顆怕心,我怕不填會把我遣送回來,失去在部隊要達到自己現實的滿足和名利慾望之心,所以違心的填了表,即使這樣,我也被遣送回來了。回來以後通過學法,我才知道簽字是錯誤的。聲明:我填的表,作廢。今後要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8/1005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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