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秀琴 在教養院釋放我丈夫時,區610等有關部門在接人時逼迫我丈夫寫“三書、五感”,我丈夫不寫,610就叫我替寫,我在他們的恐嚇下替我丈夫寫了“三書、五感”並簽了字,做了對大法不利的事。特此聲明:以前所說、所做、所寫、所簽的所有對大法不利的一切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堅定的緊隨師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8/100591.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