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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麗霞 我是1998年開始修煉大法的,修煉大法後身心都得到了淨化,提高。在1999年7月20日邪惡瘋狂的迫害大法時,在公安科、單位的逼迫下,違心的寫了“保證書”、“思想認識”,給大法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失。我對不起大法,辜負了慈悲偉大的師尊。嚴正聲明:自己過去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保證書”、“思想認識”全部作廢。今後,一定要按照師父的教導做好三件事,緊跟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8/1005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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