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華 99年7.20以後,在原單位的黨支部書記代我簽了表示“不修煉”的字。2000年底,從女子教養所接妻子回家時,我向邪惡親手寫了簽字“保證”。在被非法勞教期間有違背大法的言行,寫過“五書”之類。特此聲明:我做的和別人代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堅信大法,努力做好師尊要求的三件事,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8/100591.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