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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秀花 我於99年7.20前得法的。在迫害中,把《洪吟》和《精進要旨》賣了,把《轉法輪》裡的“論語”及師父法像撕了下來。我犯下了重罪。在此聲明:我以前做的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言行作廢。今後,以法為師,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8/1005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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