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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文 在99年7.20邪惡迫害大法的時候,家人替我寫了“不修大法”的保證,還有其他的簽名。由於當時的認識淺,人心重,自己也沒有反對與制止,配合了邪惡的要求,給大法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也給自己留下了污點。現在我鄭重聲明:以前向邪惡做的任何“保證”與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都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8/1005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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