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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周琳 我丈夫在2000年時被非法劫持入獄,當我和我的婆母上街發真像傳單時,被邪惡發現,劫持到了當地派出所。由於我常人心重,被逼寫下了所謂的“保證”。後來我到監獄看望我的丈夫時,在信裡也有對大法不敬的言辭。在此鄭重聲明,我過去所言所行的所有不符合大法原則的全部作廢!清洗恥辱,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8/1005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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