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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吳金玲 嚴正聲明 我的哥哥曾經代我寫過“保證”,因為我的原因毀過一本大法書籍,並受我的指使把大法書籍送到公安局。我的一個姐姐扔過一本大法書,我姐夫也撕過一本大法書。由於他們對法認識不清,再加上邪惡舊勢力的控制,做了自己不應該做的事。我哥哥和我姐姐現在已經知道自己所為錯了,痛悔不已。在此我代哥哥姐姐發出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所做,對大法不利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不再被邪黨利用迫害法輪功,法輪大法好。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8/1005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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