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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喜蘭 我1998年5月得法,自己是身心受益。1999看7月20中國政府誹謗法輪功,我想用親身經歷告訴別人一句真話:法輪大法是正法,中國政府把法輪功定錯了。於2000年1月30日和其他功友打著“法輪大法”的橫幅,當天被公安機關綁架勞教兩年,在勞教所裡,干警強制背國家公安部頒發的23號令,學的文化課也是黨文化的一套,唱的也是歌頌邪黨的歌曲。到今天看了九評以後才知道政府也用洗腦的方式給我洗腦了,勞教所打著挽救我們的幌子,從勞動教養所請來幫教團給我們辦洗腦班,經過半年多的洗腦,使我對師父、對大法的正信產生了動搖,邪悟了大法。我今天才真正明白,發自內心的悔過!師父,我錯了!在此我嚴正聲明,被洗腦時曾經多次所寫的“保證、認識”、錄相、簽字、所說的對師父不敬的話全部作廢!從心�媯簡M它。揭露中共邪黨在洗腦班的一切精神迫害,跟上師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0/100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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