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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張學真

    我71歲,1996年7月幸得大法,折磨我十幾年的心臟等六種疾病全部消失。全身輕鬆無比,決心修煉到底。1999年7月大法慘遭迫害,派出所收了我的大法書,並要我寫“保證不煉了”。我說,沒文化不會寫,他們就代寫並要我簽字。我不簽,他們就強拉我的手按手印。寫的甚麼,蓋了幾個手印都不知道。又一次,2001年發真像資料,被惡人關進派出所。因心臟病復發放回了家,回家後,又叫寫“保證”。我沒寫,又是他們代寫並強行按了我的手印。以上兩次“保證”都不是我自願寫的,手印也是邪惡抓著我的手蓋的。我看到了自己學法不深,悟性差。如果當時我堅決不蓋手印也是做得到的,但是當時未堅決抵制,還是配合了邪惡。現在我鄭重聲明,兩次“保證”全部作廢,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堅修到底直至圓滿。特此聲明。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0/100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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