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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永實 99年4.25去北京後,派出所找我問情況,後把他寫的材料讓我簽,我接過來沒看就糊里糊塗就簽了,平時說過不利於法的話,做過不利大法的事甚至犯罪。我現在嚴正聲明全部作廢。今後一定努力學好師父大法,在法上認識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維護大法的嚴肅性和神聖,在證實法中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清除邪黨邪靈的一切毒素,清醒的理智的緊跟師父踏踏實實的走好最後的每一步。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0/100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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